草甘膦二铵盐PD20172933
- 登记证号
- PD20172933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二铵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20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质量浓度360克/升。草甘膦二铵盐36%,432克/升。 2025年3月16日,变更原剂型水剂。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5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定向茎叶喷雾,喷雾力求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勿用药。3.避免药液喷到作物绿色部位和邻近作物田。
草甘膦是一种广谱内吸性除草剂。本品用于防除对非耕地杂草。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书使用。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作物田,需要对杂草作定向茎叶喷雾处理。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360克/升。草甘膦二铵盐36%,432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