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代森联PD20172891
- 登记证号
- PD20172891
- 农药名称
- 苯甲·代森联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8%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20
- 批准日期
- 6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0%
代森联5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斑点落叶病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1.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每隔7-10天喷药1次,喷药3次,喷雾应均匀周到。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品选用两种作用机理不同的内吸性和保护性杀菌剂,具有内吸、治疗、保护及延缓抗药性等特点,能有效地控制病害的发生和发展。
1.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不得污染各类水域。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接触皮肤用肥皂水和清水洗净。误食,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