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茚虫威PD20172873
- 登记证号
- PD20172873
- 农药名称
- 阿维·茚虫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20
- 批准日期
- 6%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2%
茚虫威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33-55毫升/亩 | 喷雾 |
1.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至幼虫1-2龄期前,即稻田初见苞时施药。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中的阿维菌素以胃毒为主,兼触杀作用,能有效渗入植物表皮组织,具有较长的持效期。茚虫威通过干拢昆虫钠离子通道,使害虫中毒后麻痹致死,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两者混配后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5.解毒剂: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可采用催吐、洗胃等方法对症治疗。
1.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2.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3.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