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PD20172871
- 登记证号
- PD20172871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省西安嘉科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20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5%
丙环唑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15-25毫克/亩 | 喷雾 |
1、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使用效果最佳。 2、喷雾均匀,以药液喷湿全株茎叶欲滴未滴为好。 3、作物生长过程中视病害情况决定再次施药时间,建议间隔7-10天,连续施药2-3次。 4、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应不超过3次。
本品是一种的复合型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抑制病菌细胞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从而破坏细胞膜结构与功能。具有杀菌活性高、杀菌速度快、持效期长、内吸传导性强等特点,可被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很快地在植物株体内向上传导,以通过输导组织传送到植物全身。渗透力及附着力极强,可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效果显著。
1、使用时应穿防护服,带口罩、手套等必须的防护用品。作业完毕,应立即洗手、脸及皮肤裸露部分,并及时更换衣物。 2、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本品对鱼及水生物有毒,切忌污染鱼塘、水池及水源地。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鱼或虾蟹养殖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避免正午高温时段施药。 5、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慎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工作时或工作中如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携此标签送医就诊。不慎皮肤接触:立即用软布拭去农药,并立即用清水或肥皂水充分清洗;不慎入眼: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并用大量清水充分漱口,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