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PD20172809
- 登记证号
- PD20172809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世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20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700-10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在杂草旺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植物上。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内吸兼触杀型非选择性除草剂,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喷雾施药,可使生长过程中的杂草茎叶枯死。药液接触土壤后快速分解,无土壤活性。
1、本品遇土钝化,配置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使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 2、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 3、本品对鸟类、藻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天敌放飞区域、蜜蜂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无明显中毒症状。 本品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若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若误服,应立即饮用大量温开水并催吐,同时立即请医生救治。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应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