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草甘膦PD20172757
- 登记证号
- PD20172757
- 农药名称
- 2甲·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9%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万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20
- 批准日期
- 49%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2甲4氯钠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施药技术:按照50-60Kg/亩用水量对杂草进行茎叶喷雾,应选择请天无风天气施药,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每季作物使用1次。
本产品是由草甘膦异丙铵盐和2甲4氯钠复配而成的灭生性除草剂。对多科的植物有防除作用,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包括单子叶和双子叶、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漂移到非靶标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2、首次使用本品,应在农技推广部门指导下进行。3、温暖晴天施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4、施药时应戴面具、手套及防护用具,事后立即用肥皂水洗手。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使用时避免污染水源地,避免因雨水冲刷而污染水源地。6、避免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接触。7、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10、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如不慎溅及眼睛或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如有刺激或不适感觉,请医生治疗;误服请携带标签送医院诊治,不要自行引吐,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在正常贮存条件下,将本品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避光、通风好之处,远离食品、饲料及火源、热源。放置于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并加锁。勿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