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PD20172735
- 登记证号
- PD20172735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汇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20
- 批准日期
- 200克/升
- 备注
- 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天润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2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3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杂草生长旺盛时期施药, 按推荐用药量兑水30—40公斤/亩,对杂草茎叶进行均匀喷雾,若杂草数量大且草龄较大,应选用高剂量。2.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物施药。
属膦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非选择性触杀型茎叶处理除草剂。可防除多种一年生和多年生绿色杂草。本品杀草谱广、杀草速度快、持效期长、耐雨水冲刷,入土后快速分解,因此无土壤活性。用于非耕地防除杂草。
1.本产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喷雾时应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田,防止产生药害。2.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护目镜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及时更换衣物。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 ;如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