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茚虫威PD20172723
- 登记证号
- PD20172723
- 农药名称
- 阿维·茚虫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20
- 批准日期
- 6%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5%
茚虫威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31.7-44.3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31.7-44.3毫升/亩 | 喷雾 |
1、于害虫卵孵化盛期和1-2龄幼虫期用药,喷雾均匀、周到; 2、用水量要充足,对作物的顶尖和叶片正反两面喷雾,确保覆盖全株;在作物密度过大,以及在作物生长后期,建议加大喷液量;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本产品为阿维菌素和茚虫威两种不同作用机制的混配制剂,由于结合了两种不同作用机制的有效成分,可以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和二化螟,并减缓害虫抗性发生。是害虫综合防治的适宜药剂。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昆虫禁用; 3、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开启包装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液散溅; 5、配药和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饮水1-2杯后引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一般按阿维菌素中毒处理。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