胺鲜·甲哌鎓PD20172715
- 登记证号
- PD20172715
- 农药名称
- 胺鲜·甲哌鎓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20
- 批准日期
- 8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哌鎓73%
胺鲜酯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调节生长 | 5.5-6克/亩 | 喷雾 |
1. 本品适宜的施药时期为棉花盛花期,施药1次,施药时应注意全株均匀喷雾处理。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 本品在棉花上使用时,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40天。
本品为植物生长调节剂,用于调节棉花生长。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植物生长调节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藻类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