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呋酰胺PD20172699
- 登记证号
- PD20172699
- 农药名称
- 噻呋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北农华绿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20
- 批准日期
- 3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呋酰胺3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12-15毫升/亩 | 喷雾 |
1、本产品应于纹枯病发病初期施药,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本品是一种保护性和治疗性杀菌剂,属于噻唑酰胺类杀菌剂,具有强内吸传导性。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对家蚕、水生生物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品种轮换使用,以延缓病菌抗药性的产生。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如果眼睛溅药,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10-15分钟;如果皮肤接触到药液,立即用清水洗净;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按症状治疗。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