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甲·咯·嘧菌PD20172692
- 登记证号
- PD20172692
- 农药名称
- 精甲·咯·嘧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种衣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1%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北农华绿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20
- 批准日期
- 1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6.6%
咯菌腈1.1%
精甲霜灵3.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立枯病 | 341-455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 以包100公斤种子为例,按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至1-2升,将药浆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2. 本品使用方便,可供种子公司作种子包衣剂,亦可供农户直接拌种包衣。3. 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4. 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5. 在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
本品由精甲霜灵、咯菌腈、嘧菌酯复配而成,杀菌谱广且持效期长,用于种子包衣处理可有效防治棉花立枯病。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 2.在种子处理过程中,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切勿在施药现场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 4.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 5.播种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 6.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勿将包衣后的种子、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如果眼睛溅药,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10-15分钟;如果皮肤接触到药液,立即用清水洗净;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