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虫螨腈PD20172669
- 登记证号
- PD20172669
- 农药名称
- 甲维·虫螨腈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焱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20
- 批准日期
- 12%
- 备注
- 2023年11月21日,增加桃树桃小食心虫。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10%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桃树 | 桃小食心虫 | 2000-2500倍液 | 喷雾 |
| 甘蓝 | 小菜蛾 | 40-45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盛期施药,每亩兑水50公斤,搅拌后均匀周到地喷雾。2.于桃树桃小食心虫产卵至卵孵高峰期喷雾施药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在桃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推广使用前,应在桃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本品由虫螨腈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复配而成。其中虫螨腈是芳基取代吡咯类化合物,主要作用于昆虫体内细胞的线粒体上,干扰呼吸链上的电子传递,影响昆虫体内能量转化。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一种半合成抗生素类杀虫剂。主要通过胃毒及触杀作用杀死害虫,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桃树桃小食心虫。
1.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