虱螨脲PD20172626
- 登记证号
- PD20172626
- 农药名称
- 虱螨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佛山市大兴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20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省佛山市大兴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虱螨脲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虫害发生初期使用,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本产品为取代脲类杀虫剂。主要通过对几丁质生物合成的抑制,阻止昆虫表皮的形成而起到杀虫作用,对害虫兼具胃毒和触杀作用。具有较好的杀卵作用。
1.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2.配药时及施药时,应穿长袖工作服,戴防渗手套、眼镜或面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立即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5.施药地块禁止放牧;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装入饮、食容器中。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8.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接触药液,立即用清水洗净至少15分钟。若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急救,如进行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和泻药, 按病症状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