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070450
- 登记证号
- PD20070450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9%
- 登记证持有人
- 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19
- 批准日期
- 99%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9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原药,为浅黄色结晶粉,可溶于大多数极性有机溶剂。在中性或偏酸性介质中稳定,常温下稳定。可用于低含量单剂及复配农药制剂的生产和使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本品有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严防由口、鼻吸入。加工本品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操作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 2、注意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 3、应注意生产区域的整洁,注意防火,防止泄漏或遗洒。若着火或遗洒,应参照有机有毒化学品处理方法进行。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如溅入眼中,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严重者送医院对症治疗。但万一误服或吸入,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