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草胺PD20070445
- 登记证号
- PD20070445
- 农药名称
- 甲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7%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19
- 批准日期
- 9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草胺9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能被杂草的幼芽和幼根吸收。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开启包装物时先慢慢扭开,防止桶内气压大,对人产生伤害。 2、操作时应穿防护服、戴好手套、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工作后用肥皂洗净手和脸等。 3、如发生泄漏,请收集泄漏物后通过焚烧处理。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污染皮肤或眼睛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误服时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于阴凉干燥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使用过的空容器严禁存放食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放或同贮同运。请用专用车辆按规定线路运输,确保不淋雨、不损坏、不泄漏。装卸过程中要轻搬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