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氰菊酯PD20121771
- 登记证号
- PD20121771
- 农药名称
- 甲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维力佳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15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氰菊酯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菜青虫 | 30-35克/亩 | 喷雾 |
1. 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幼虫盛发期喷施,每亩用水30千克,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每 7天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2次。 2.施药后6小时内遇雨,天晴后应补喷1次。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 药。 3.本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 经系统,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宜在菜青虫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防治。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及鸟类和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 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桑园、蚕室附近禁用。远离鸟类保护区和 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 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 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 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 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误服,无特效解毒剂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大量吞 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 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 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