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121757
- 登记证号
- PD20121757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1.5%
- 登记证持有人
- 德州绿霸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14
- 批准日期
- 81.5%
- 备注
- 2021年12月20日,登记证持有人变更,原持有人为济南绿霸农药有限公司2022年04月02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8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00-140毫升/亩(春玉米田),80-100毫升/亩(夏玉米田) | 土壤喷雾 |
1、每亩对水45-60升,于杂草出土前,均匀喷施于土表。 2、施药前精细整地,施药前后土壤保持湿润,有利确保药效。 3、土壤有机质含量高、粘壤土或干旱情况用推荐剂量高限。土壤有机质含量低、砂质土请减少用量。 4、地膜栽培用药量比露地栽培减少1/3 。 5、雨水多、排水不良的地块,田间积水易发生药害,应注意排水。
乙草胺是防除旱田杂草的酰胺类选择性芽前土壤封闭处理剂。
1、每季最多使用1次。施药后请立即清洗喷雾器,本品、废液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2、施药时须穿防护服、戴眼镜、手套等;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 3、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等作物对乙草胺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使用过的空包装、容器、废弃物要根据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妥善处理,不得挪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嘴唇及指尖发紫。 本品有刺激性。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沾及皮肤或衣物,请以清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误服时,先饮用大量清水,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