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21756
- 登记证号
- PD20121756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史迪克生物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14
- 批准日期
- 1.8%
- 备注
- 2024年7月11日,增加大蒜斑潜蝇、山楂树红蜘蛛。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蒜 | 斑潜蝇 | 40-80毫升/亩 | 喷雾 |
| 山楂树 | 红蜘蛛 | 3000-4000倍液 | 喷雾 |
| 甘蓝 | 小菜蛾 | 108-144毫升/亩 | 喷雾 |
1.防治甘蓝小菜蛾:于幼虫2—3龄期施药1次,兑水45—60公斤/亩,均匀喷雾。防治大蒜斑潜蝇:在大蒜斑潜蝇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40—50公斤/亩。防治山楂树红蜘蛛:在山楂树红蜘蛛发生初期,避开花期喷雾施药1次。2.当日配药,当日使用,药液配施前充分搅拌均匀。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遇日照强烈天气应于近日落时喷施。4.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大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山楂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5.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产物,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大蒜斑潜蝇和山楂树红蜘蛛。
1.不可随意加大使用浓度,配药时加足水量,以更好地保护天敌。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4.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叶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