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120216
- 登记证号
- WP20120216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2%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双飞日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7
- 批准日期
- .22%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炔咪菊酯.05%
右旋苯醚氰菊酯.07%
富右旋反式炔丙菊酯.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1、用前先摇匀,罐体直立喷射,不可倒置罐喷射。2、驱杀蚊、蝇时,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雾。驱杀蜚蠊(俗称蟑螂)时,向其出没或栖息处适量喷雾。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配制而成,能驱杀蚊、蝇、蜚蠊。
1、本罐为压力包装,切勿毁坏或焚烧,切勿再次使用空罐。2、切勿向人体、食物和餐具喷射。3、切勿在火焰附近喷射,勿把本品放置火源附近或温度超过50℃的地方。4、请将本品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5、喷射前盖好或移走水缸、鱼缸、宠物笼、玩具及家具。对鱼类及水中生物有害,切勿污染水源。对蚕有毒,蚕室及其附件禁用,用后洗手。6、避免吸入喷雾与触及皮肤、眼睛及身体之贴膜。如经接触应用肥皂及清水清洗。7、切勿倒置或近火使用。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如过量吸入或使用后感到不适,应即走到空气流通处。如接触皮肤,即用清水及肥皂水清洗。如误服,请即送医治理。如求医诊治时,必须携此标签。无特定解毒剂,请按症状诊治。
本品贮运时注意防潮、防晒,避免强烈振荡,置于阴凉、干燥处贮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