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苯隆PD20121732
- 登记证号
- PD20121732
- 农药名称
- 噻苯隆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众植邦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7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4年12月16日,变更原持有人山都丽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苯隆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脱叶 | 30-40克/亩 | 茎叶喷雾 |
1、施药不宜过早,应在棉花自然吐絮70-80%时喷雾,以免影响产量和质量。2、施药后两日内降雨会影响药效,施药前应注意天气预防。
本品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在棉花上使用可作棉花落叶剂使用。施药后本品能被棉花叶片吸收,可及早促使叶柄和茎之间的分离组织自然形成而落叶,有利于机械采收棉花,并可使棉花收获期提前10天左右。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每季最多使用1次。2、本品对鱼类等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3、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接触眼睛、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不慎误服,携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无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化肥、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