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21724
- 登记证号
- PD20121724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福瑞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7
- 批准日期
- 1%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14%。 2024年8月23日,增加菜豆豆荚螟、蕹菜(旱地)小菜蛾。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10-15毫升/亩 | 喷雾 |
| 菜豆 | 豆荚螟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 蕹菜(旱地) | 小菜蛾 | 17-2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用在甘蓝上应于小菜蛾卵孵化盛期、二龄幼虫前使用防效较好,兑水40—60公斤/亩;用在菜豆于菜豆豆荚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1次,兑水40—60公斤/亩。用在蕹菜(旱地)于蕹菜小菜蛾卵孵高峰至低龄幼虫期喷雾1次,兑水40—45公斤/亩。2.使用时严格掌握用药时间,以达到较好的防治效果。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4.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5.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菜豆、蕹菜(旱地)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甘蓝3天;菜豆5天,蕹菜(旱地)5天。
本品为生物源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具有较长持效期。可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菜豆豆荚螟、蕹菜(旱地)小菜蛾。
1.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如误服,请立即送医院,就医对症治疗。可对病人使用麻黄素或吐根糖浆,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诊。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4.运输时注意防火、日晒、雨淋,严格按照《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进行运输。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