腈菌唑PD20121715
- 登记证号
- PD20121715
- 农药名称
- 腈菌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7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腈菌唑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梨树 | 黑星病 | 8000-10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梨树黑星病发病前或初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均匀。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2.连续使用时的间隔时间为14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对作物各个生长期使用都较安全。如用药剂量或浓度过高,可能导致药害,因此注意按推荐浓度使用。
本品属唑类杀菌剂,具有内吸性,能铲除病菌在茎叶果表面形成的斑粉黑星等病征,有治疗保护效果。本品是水性化悬浮剂型,有效成份及界面活性剂细小均匀,利于兑水配药及施药,在茎叶表面有粘着性和展布性。
1.使用本品后的梨树至少间隔21天才能收获,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2.施药时穿长袖工作衣裤,不可吸烟、饮水、进食;施药后洗净手、脸及其它裸露部位,洗净工作服。3、本品对水生生物、家蚕和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在珍稀鸟类保护区及其觅食区使用。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5、建议与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无专用解毒剂,应立即催吐洗胃,携本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