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环唑PD20070412
- 登记证号
- PD20070412
- 农药名称
- 丙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丰登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5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环唑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纹枯病 | 30-60毫升/亩 | 喷雾 |
| 小麦 | 锈病 | 35-45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纹枯病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 茭白 | 胡麻斑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 莲藕 | 叶斑病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 香蕉 | 叶斑病 | 500-1000倍液 | 喷雾 |
1、在作物病害发病初期进行兑水喷雾,施药次数1-2次,施药间隔期7-10天。 2、茭白胡麻斑病:不宜在孕茭期使用,应在孕茭前20天停止用药。 3、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有效成分可被茎、叶吸收,并迅速向植株上部传导,有效地防治水稻纹枯病、香焦叶斑病、小麦锈病和纹枯病、茭白胡麻斑病、莲藕叶斑病,持效期较长。
1、施药时应穿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吸入药液。不得在现场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澡,并更换衣服。 2、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本品安全间隔期水稻21天、香蕉树42天、小麦28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都为2次;在茭白、莲藕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 4、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5、未用完的药剂应放回原包装内,并于阴凉、干燥处密闭保存。用后的包装物应深埋处理。 6、施药器械可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反复清洗2-3次,倒置晾干。 7、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0、应在莲藕浮叶期后使用,避免药害风险。
如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接触部位;若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数分钟;若误服立即携标签到医院就医催吐、洗胃,并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商品同运同贮。3、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