胺·氯菊WP20120214
- 登记证号
- WP20120214
- 农药名称
- 胺·氯菊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
- 登记证持有人
- 桂林柏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4
- 批准日期
- 2%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1.5%
胺菊酯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 | 喷雾 |
| 室内 | 蝇 | / | 喷雾 |
| 室内 | 跳蚤 | / | 喷雾 |
将本品稀释4倍(每瓶可配20毫升),摇匀后喷于蚊、蝇、跳蚤出没处,喷雾后人、畜应立即离开房间。紧闭门窗3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进入,可有效驱杀室内蚊蝇、跳蚤,勿喷到人体、食物上。
本品是胺菊酯与氯菊酯的复配制剂,具有触杀作用,用于防治蚊、蝇、跳蚤害虫。
1、对鱼等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鱼塘等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2、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3、仅用于室内。 4、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乱丢乱放,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本品误入眼睛可能引起眼睑充血及不适,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并及时就医;皮肤接触后应用肥皂水清洗,再用清水冲洗; 如误服应立即送医院处理。
阴凉干燥处保存,谨防潮湿;远离儿童,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