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喃虫酰肼PD20121676
- 登记证号
- PD20121676
- 农药名称
- 呋喃虫酰肼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4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3年12月28日,增加芦笋甜菜夜蛾。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喃虫酰肼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60-100克/亩 | 喷雾 |
| 芦笋 | 甜菜夜蛾 | 70-10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防治甘蓝甜菜夜蛾宜在甜菜夜蛾盛期及低龄幼虫期施药,兑水量40—50公斤/亩,具体兑水量应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以达到药液喷到叶面湿润又刚好不滴水为宜;防治芦笋甜菜夜蛾,在芦笋甜菜夜蛾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50—60公斤/亩。2.若喷药后6小时内遇雨,需天晴后补喷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在芦笋上的安全间隔期为芦笋芽冒出后3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双酰肼类昆虫生长调节剂,具有拟蜕皮激素作用,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和芦笋甜菜夜蛾。
1.本品属昆虫生长调节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药剂轮换使用。2.开花植物花期、桑园附近严禁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区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本品无特效解毒剂。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及易燃易爆物等混合储运。运输中确保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轻装轻卸,防高温、雨淋。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