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酯磺草胺PD20121665
- 登记证号
- PD20121665
- 农药名称
- 氯酯磺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7.5%
- 登记证持有人
- 科迪华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4
- 批准日期
- 97.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酯磺草胺9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氯酯磺草胺是磺酰胺类除草剂,经杂草叶片、根吸收累积生长点,抑制乙酰乳酸合成酶,影响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停止生长,最后枯死。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在空气流通的地方开启包装物,某些工序需要使用局部抽风装置。操作时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手套等(见象形图标示);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 2. 该物质发生火灾时请使用二氧化碳、化学干粉或水做为灭火剂,消防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防护服。不慎遗洒时,迅速撤离泄露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切断火源和泄漏源,立即清扫并将固体撒落物转移至合适容器以备回收或作废弃物处理。注意不要让泄漏物质和清洗物流入城市下水道和开放水体。 3.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中毒症状:有轻度眼和皮肤刺激。 误服:误服应携此标签到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药剂,请根据病人的临床症状,对症治疗。 眼睛接触:用大量流动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如佩戴隐形眼镜,冲洗1-2分钟后除去眼镜继续清洗至少15分钟。如症状持续,请就医。 皮肤接触: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吸入:将病人转移到空气清新的地方。若症状持续请就医。 如遇到与本公司产品有关的紧急情况,请立即拨打24小时热线电话寻求援助:(021) 5838 2516。
1. 加锁保存,避免儿童等无关人员接触。 2. 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肥料等同储同运。 3. 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区域,密封且避免阳光直射。严禁接触火源。 4. 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从而引起产品质量、安全、环保、健康等事故。 5. 运输时严格执行国家对农药及化工产品的运输规定和要求。不得与食品、饲料、粮食、肥料等同储同运。搬运时注意轻拿轻放,不得倒置摆放。 6. 运输中出现渗漏、散落,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妥善处理,防止对水、土、物的污染。雨雪等恶劣天气应使用相应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