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PD20121660
- 登记证号
- PD20121660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29
- 批准日期
- 450克/升
- 备注
- 2022年06月01日,增加香蕉(果实)炭疽病。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4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 | 绿霉病 | 900-1800倍液 | 浸果 |
| 柑橘 | 青霉病 | 900-1800倍液 | 浸果 |
| 香蕉(果实) | 炭疽病 | 900-1800倍液 | 浸果 |
1.防治柑橘青霉病、柑橘绿霉病、香蕉炭疽病,应将采收的果实剔除病果、伤果后,放入药液浸果1—2分钟,然后捞出、晾干、包装、储藏。2.采摘后要尽快用药剂处理。3.安全间隔期:柑橘浸果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14天;香蕉浸果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7天。
本品属咪唑类广谱杀菌剂,用于防治柑橘、香蕉储藏期病害。
1.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2.操作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溅到皮肤和眼睛上;不能吃食品、饮水、吸烟等。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 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剩余药液不能随意倾倒以免污染水源。4.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挪作他用。5.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不慎药液接触皮肤,尽快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表面。2.不慎药液接触眼睛,尽快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3.吸入中毒者,立即将其移到空气新鲜处。4.不慎吞服药液中毒,携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药剂。
1.产品应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或低于0℃的地方。远离火种、火源。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饲料、饮料和粮食等混合贮存运输。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