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6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0-30 | 有效期至: | 2027-10-29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易多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8% |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74.7%。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110-220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6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64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易多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 ||||||||
| 剂型: 可溶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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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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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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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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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最佳施药时期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开花前或开花初期,用清水将本品溶解后均匀定向喷雾于杂草茎叶上。避免接触幼树绿色部位。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施药后5天内不要割草、放牧和翻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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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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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2. 操作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不饮食、不抽烟。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 3.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 4.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器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5. 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 6. 为减缓杂草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除草剂轮换使用。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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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上呼吸道都有刺激。体内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发烧、多汗、流涎、面色苍白、视力模糊、呼吸困难、大小便失禁、血压升高、心跳加快、震颤、语言不清、昏迷、严重者可因呼吸中枢衰竭而造成死亡危险。 中毒急救: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并用肥皂水清洗;眼部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用1%碳酸氢钠或1%食盐水洗胃;并视中毒轻重酌量口服或肌注阿托品,同时肌注解磷定等,必要时静脉补液或输血、止痉、保肝。忌用吗啡、氯丙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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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放置在儿童够不着的地方并加锁;贮运时防止潮湿和日晒,放置于阴凉干燥处;不能贮存于铁容器中;严禁与食物、饲料和种子混放同运;运输过程中严禁猛烈碰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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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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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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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10-3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