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聚乙醛PD20121625
- 登记证号
- PD20121625
- 农药名称
- 四聚乙醛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徐州丰威化工厂
- 有效期至
- 2027-10-29
- 批准日期
- 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聚乙醛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蜗牛 | 400-655克/亩 | 撒施 |
1、要均匀喷洒于作物,使蛞蝓、蜗牛更容易接触药剂,喷洒水层宜在3-4厘米,保持3-7天。 2、施药后不要在地内践踏,若遇大雨,药粒被雨水冲入水中,也会影响药效,需补施。
本品是杀软体动物剂,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其作用方式是蜗牛通过消化道吸收后麻痹神经而死亡或接触本品的蜗牛分泌大量的粘液而造成身体失水最终死亡。
1、本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鱼类、鸟类等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及鸟类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5、如遇低温(1.5℃以下)或高温(35℃以上)因蜗牛活动力弱,影响防治果。 6、使用本农药后,不要在田中践踏。
无特殊解毒药,如发生中毒现象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食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迅速将病人送医院洗胃。如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水冲洗。如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送医院治疗。
贮存在干燥阴凉、清洁通风的库房中,严禁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同贮运,严防日晒和潮湿,远离火源或热源。使用和搬运时,要戴好保护手套和口罩,穿好防护服。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在贮存期间如保管不好,容易解聚。忌同焊锡的铁器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