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21623
- 登记证号
- PD20121623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奇星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29
- 批准日期
- 1%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6.6-13.2毫升/亩 | 喷雾 |
1、小菜蛾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生物源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其身体麻痹死亡。本品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鸟、鱼、蜜蜂、蚕等有毒,施药时请远离鸟类保护区及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周边地区、蜂源、桑园、蚕室施药,在作物的开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源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延缓抗性。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为保护环境也不可随意丢弃。
1、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皮肤污染者应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清洗。 3、若不慎中毒,应速中断毒物接触与吸收,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4、若误服,应立即进行催吐洗胃,可使用麻黄素或吐根糖浆,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5、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运输时应轻搬轻放,不要损坏外包装,不可淋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