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丁聚糖PD20121615
- 登记证号
- PD20121615
- 农药名称
- 几丁聚糖
- 农药类别
- 植物诱抗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海而三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29
- 批准日期
- 2%
- 备注
- 2022年09月03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玉成生化农药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增加烟草病毒病。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几丁聚糖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烟草 | 病毒病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 番茄 | 晚疫病 | 125-15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番茄晚疫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于烟草病毒病发病前或移栽缓苗后进行常规喷雾,可用药2次,间隔7—10天,叶片正反两面均匀喷雾,兑水量40公斤/亩,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植物诱抗剂,作用机理主要是激发植物基因表达,产生具有抗菌作用的几丁酶、葡聚糖酶及RP蛋白等,同时具有抑制病菌的基因表达,使菌丝的生理生化发生变异,生长受到抑制。用于防治番茄晚疫病。
1.本品为植物拮抗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3.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请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