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草甘膦PD20121612
- 登记证号
- PD20121612
- 农药名称
- 2甲·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6%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远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29
- 批准日期
- 5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铵盐44%
2甲4氯钠1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300克/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应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进行茎叶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应防止药液飘移到附近的作物田中,以防产生药害。
本品为2甲4氯钠和草甘膦复配制剂,2甲4氯钠用于防除阔叶杂草,草甘膦为灭生性除草剂。该产品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1、产品为非耕地除草剂,切勿在农作物田使用。 2、为防止药害,施药时要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作物上。 3、为提高药效,在杂草2-5叶生长旺盛期使用,效果最佳。 4、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吃东西、不喝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1、不慎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可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药。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