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WP20120199
- 登记证号
- WP20120199
- 农药名称
- 蚊香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05%
- 登记证持有人
- 廊坊市奥姿化妆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24
- 批准日期
- 0.05%
- 备注
-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省廊坊市奥姿化妆品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0.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点燃 |
使用前请密闭门窗,移开食物。 使用时将两个香圈小心分开,点燃香圈尾端,将香圈插放在香架上。 点燃蝇香后,人畜应立即离开,3-4个小时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即可进入, 使用时如果蚊香被折断,可夹在香架上点燃使用。
本品以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为有效成分原料,结合喷涂工艺加工配置而成,本品抗折力强,易拆分,不易吸潮霉变,可有效驱杀蚊子,是夏季驱杀蚊的理想选择之一。
1、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止使用。 2、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防火安全,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 3、用后洗手。 4、过敏者禁用。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 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 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 医院就诊。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 存。 3、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