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21599
- 登记证号
- PD20121599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麒麟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24
- 批准日期
- 7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蚜虫 | 1.3-1.9克/亩 | 喷雾 |
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蚜虫发生盛期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品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
本品是由吡虫啉原药、助剂和填料经气流粉碎加工而成,具有内吸传导、触杀、胃毒三种毒杀功能。作用机理为药剂进入虫体后通过干扰害虫神经系统,使害虫的中枢神经麻痹、阻断而迅速死亡;速效性较好,持效期较长。
1、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或紧接使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家蚕、鸟、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开蜜源作物花期、有授粉蜂群及其它有蜂群采粉区。避免该药在桑园使用和飘移至桑叶上。避免在珍贵鸟类万事如意区及其觅食区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药液及施药用水避免进入鱼类养殖区、产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敏感水区及保护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防护眼镜、戴手套和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可能出现肌肉痉挛.急救措施:如药物溅到皮肤或衣物上,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溅到眼中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低温)的室内仓库中。 2、装卸、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 3、远离儿童,并加锁保管。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