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21596
- 登记证号
- PD20121596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淏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24
- 批准日期
- 3%
- 备注
-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18-24克/亩 | /喷雾 |
适宜在小菜蛾低龄幼虫期(1-2龄)开始施药,兑水均匀喷雾。重点喷施叶 背及果实的背阴面底部害虫密集处。喷雾务必均匀细致,切勿漏喷, 喷至 叶片似要滴水为宜。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抗生素类杀虫杀螨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渗透性较强,主要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对害虫的神经传导产生抑制作用,快速麻痹害虫,使其中毒死亡,对甘蓝小菜蛾具有良好的防效。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的次数为1次。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 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5、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6、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7、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者禁用。9、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1、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如误服请立即携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3、必要时请拨打中国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10-83132345或010- 87779905。4、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到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不适就医。
1、本品易燃,不可靠近火源,严防雨淋,曝晒。 2、贮存在阴凉干燥及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贮运过程中运输时严禁与食物、饲料、种子及生活用品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