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氰菊酯PD20121584
- 登记证号
- PD20121584
- 农药名称
- 氯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24
- 批准日期
- 2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24-32毫升/亩 | 喷雾 |
1.在害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按登记剂量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该药属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具有触杀,胃毒作用,还有一定趋避作用,对害虫的卵具有杀伤作用。防治棉花棉铃虫、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防效。
1、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则使用本品,做好安全防护。2、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用药3次。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本品应远离儿童,加锁贮存在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置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