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121550
- 登记证号
- PD20121550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24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蚜虫 | 5000-8000倍液 | 喷雾 |
本品应于蚜虫发生初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施药应选在晴天风小时进行,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它除了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外,还具有较强的渗透作用,杀虫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可有效防治苹果树蚜虫。
1.本品对蜜蜂有毒,开花作物花期禁用,本品对鸟类、家蚕毒性高,应避开鸟类保护区施药,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3.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药剂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1.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药液若沾污皮肤,请用肥皂和水清洗,若溅入眼睛,请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万一误服,请携此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可催吐、洗胃,保持安静。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2.本品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严防潮湿和日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