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咪唑烟酸PD20070371
- 登记证号
- PD20070371
- 农药名称
- 甲咪唑烟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6.4%
- 登记证持有人
- 巴斯夫欧洲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23
- 批准日期
- 96.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咪唑烟酸96.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无味,浅褐色至棕褐色固体颗粒。制剂用做除草剂防治花生田及甘蔗田杂草。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仅做制剂加工用,不能直接用于农田或其它场所。 2、操作时必须穿戴防护衣防护镜、口罩、手套等保护措施;操作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操作完后用清水及肥皂彻底清洗脸及其它裸露部位。 3、避免吸入有害气体,雾液或粉尘,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正常使用情况下无中毒现象发生。对眼睛和皮肤可能引起敏感。不慎药液接触皮肤, 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不慎药液接触眼睛, 用清水彻底冲洗眼睛15分钟以上。 不慎误服,清洗口腔,然后大量饮水,不要引吐,就医诊治。若感不适,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处理(清除污染物,注意生命体征)。
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火源、热源、儿童存放,并加锁;避免太阳直射,保持温度不高于40°C;不能与种子、化肥、饲料、食品等同储同运;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