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唑醇PD20070361
- 登记证号
- PD20070361
- 农药名称
- 己唑醇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23
- 批准日期
- 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己唑醇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白粉病 | 20-30克/亩 | 喷雾 |
| 小麦 | 锈病 | 30-4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纹枯病 | 75-90克/亩 | 喷雾 |
| 葡萄 | 白粉病 | 2500-5000倍液 | 喷雾 |
1.使用前摇匀。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2.发病初期兑水均匀喷雾。喷雾时重点是水稻中下部茎秆。施药时田间保持5-7厘米的水层,施药后保水5天。
本品为己唑醇类的悬浮剂,用于葡萄白粉病、小麦白粉病和锈病、水稻纹枯病的预防和治疗。主要通过抑制病原真菌体内甾醇的脱甲基化,导致生物膜的形成受阻而发挥杀菌活性。
1.葡萄、小麦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水稻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施用。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不得吸烟、饮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可烧毁或深埋,不得留做它用。 4.本品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鸟类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注意不要污染食物和饲料。 5.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眼睛溅入药液,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可用医疗活性炭洗胃。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本品应贮存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包装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