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幼脲PD20070357
- 登记证号
- PD20070357
- 农药名称
- 灭幼脲
- 农药类别
- 昆虫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通化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23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5年3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吉林省通化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幼脲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金纹细蛾 | 1200-1600倍液 | 喷雾 |
应在害虫卵孵盛期及幼虫期用药。使用时先加少量水稀释成母液 ,然后根据防治对象稀释成需要浓度。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苯甲酰基脲类农药,能抑制昆虫几丁质的合成,导致昆虫不能正常蜕皮而死亡。以胃毒为主。对苹果树金纹细蛾效果明显。
1.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为迟效性农药,施药后3-4天药效明显增大。 3.如发现沉降,摇匀后可继续使用,不影响药效。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要吃东西和饮水,不要让药液溅到皮肤和眼睛上。用药后立即洗净双手和清洁暴露在外的皮肤。 6.本品不能和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该产品溅到眼睛和皮肤上,应立即用清水洗净,如误食,应催吐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得与食品、化肥、饲料、饮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本品存放时应注意防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