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172587
- 登记证号
- PD20172587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绿丰源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17
- 批准日期
- 0.5%
- 备注
-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玉米 | 蛴螬 | 20-25千克/亩 | 沟施 |
1、施用时期:玉米播种时沟施。2、大风天或降雨天,请勿施药。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24小时内不可进入。 4、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于玉米播种时沟施一次,施药后应立即覆土。
毒死蜱的杀虫活性由乙酰胆碱酯酶的抑制作用引起,乙酰胆碱酸酶能够造成神经递质即乙酰胆碱在神经末梢累积,引起神经冲动过度传递,从而杀死目标害虫。本品可用于防治玉米蛴螬。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对赤眼蜂高风险,施药时注意对赤眼蜂的影响。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和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和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乏力、恶心、呕吐、多汗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立即将中毒者带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地方;误服则应立即停止服用,用大量的清水充分漱口,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医生在治疗时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
包装件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