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硫菌灵PD20172565
- 登记证号
- PD20172565
- 农药名称
- 甲基硫菌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兄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17
- 批准日期
- 70%
- 备注
- 2023年7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济南一农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稀释800-900倍液 | 喷雾 |
1、在病害发生初期施药,7-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施药2-3次,喷雾要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产品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品属苯并咪唑类水分散粒剂杀菌剂,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在植物体内干扰病菌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从而抑制病菌菌丝生长,形成畸形而死亡。具有较好的渗透性和内吸传导性,对苹果轮纹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不能与铜制剂等物质混用。 2、施药时不可污染各类水域,并请远离水产养殖区域,也不可在河塘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 3、施药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并配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严禁吸烟和饮食。使用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及所穿衣物。 4、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标签,按产品说明操作或咨询当地植保技术部门,用完后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用作他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6、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杀菌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症状: 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 解救措施: 1)皮肤和眼睛污染后必须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要冲洗15分钟。 2) 误食应携带此标签尽快就医,立即催吐、洗胃,对症治疗。 3)不慎吸入立即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流通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1、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儿童及无关人员并加锁。 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 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