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螺虫酯PD20172536
- 登记证号
- PD20172536
- 农药名称
- 吡蚜·螺虫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17
- 批准日期
- 7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螺虫乙酯25%
吡蚜酮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桃树 | 蚜虫 | 4000-6000倍 | 喷雾 |
| 黄瓜 | 烟粉虱 | 8-12克/亩 | 喷雾 |
1、黄瓜烟粉虱:于烟粉虱产卵初期施药,均匀喷药;桃树蚜虫:于桃树落花后1-3天,嫩叶初展期喷雾处理;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黄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桃树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90天。
本品为螺虫乙酯和吡蚜酮复配而成的一种杀虫剂。螺虫乙酯是季酮酸类化合物,被植物吸收后可在整个植物体内上下传导,这种独特的内吸性可以保护新生茎、叶和根部,防止害虫的卵和幼虫生长,抑制成虫产卵和生殖。吡蚜酮属于吡啶类杀虫剂,具有內吸和触杀作用,害虫接触药剂即产生口针阻塞效应,停止取食,丧失对植物的危害能力,并最终饥饿致死,而且过程不可逆转。两者复配有很好的增效作用,持效期长,适用于蚜虫、烟粉虱等刺吸式口器害虫的防治。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 3、(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且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不可使用最外围桑树上的桑叶饲喂家蚕;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殊解毒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