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甲·唑草酮PD20172422
- 登记证号
- PD20172422
- 农药名称
- 吡·甲·唑草酮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3%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17
- 批准日期
- 6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唑草酮7%
2甲4氯钠42%
吡嘧磺隆1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2-18克/亩 | 茎叶喷雾 |
1、于水稻移栽返青后至分蘖末期,杂草2~4叶期,按推荐用药量,喷液量30升/亩以上,茎叶均匀喷雾1次。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施药前排干田间水,对准杂草均匀喷雾,药后1-2天复水,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之后恢复正常田间管理。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 3、该药见光后能充分发挥药效,阴天不利药效正常发挥,使用时注意。 4、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
本剂为水稻移栽田除草剂。能有效防除水稻田一年生多种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如水莎草、异型莎草、扁杆镳草、萤蔺、三棱草、狼巴草、泽泻、四叶萍、水苋菜、鸭舌草、丁香蓼、野慈菇、雨久花等。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 2、确保按推荐的施药时期和施用量均匀施药,不得随意加大用药量。药剂配制采用两次稀释,充分混合。 3、插秧15天后,三棱草、野慈姑、野荸荠、矮慈菇等其它顽固杂草基本出土,即可用药。 4、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5、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 6、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吸入肺中,应立即到通风处。若误服,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若判断为2甲4氯钠中毒,注意保护脑和肝脏。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