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草醚PD20172415
- 登记证号
- PD20172415
- 农药名称
- 双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辉隆集团银山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17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双草醚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杂草 | 20-3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水稻出苗后,杂草3—5叶期,均匀茎叶喷雾处理。兑水量30—50公斤/亩。2.水稻直播田除草,施药前排干田水,保持土壤湿润状态,均匀喷雾,药后2天灌水,水深以不淹没稻苗心叶为准,保水5—7天,然后恢复正常的田间管理。3.尽量在无风无雨时施药,避免雾滴飘移,危害周围作物。4.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选择性除草剂,在水稻直播田使用,可防除稗草、鸭舌草、异型莎草、丁香蓼、碎米莎草、萤蔺等多种一年生杂草。
1.施药后如遇暴雨,及时开好平田缺,以防田间积水。2.对于粳稻,本品处理后有叶片发黄现象,但在4—5天内恢复,不影响水稻产量。3.包装容器不可作他用或随便丢弃。施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河流。4.配制和运输该剂时请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使用本品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施药时不能抽烟、喝水。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鱼或虾蟹套养水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携标签送医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请携标签送医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携标签送医诊治。误服: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应储存于通风、干燥、防雨、阴凉的库房中,远离火源和热源。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运输时专人专车,确保不泄漏、不损坏、不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