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锰·嘧苷素PD20172413
- 登记证号
- PD20172413
- 农药名称
- 咪锰·嘧苷素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8%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省桐庐汇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17
- 批准日期
- 3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啶核苷类抗菌素10%
咪鲜胺锰盐2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曲病 | 50-6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瘟病 | 50-6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纹枯病 | 50-60克/亩 | 喷雾 |
1、防治水稻纹枯病,掌握在发病初期或病情上升期用药;2、防治水稻稻曲病在破口前5-7天开始用药;3、防治水稻稻瘟病在叶瘟发病初期开始用药,始穗期第二次用药,齐穗期第三次用药。4、每亩加水50千克稀释均匀喷雾。间隔7-10天用药1次,可连续施药2-3次。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用药。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21天。
本品由咪唑类和核苷类复配而成的广谱杀菌剂,内吸性强、速效性好、持效期长,能快速内吸到根叶茎部,阻止病菌的浸染,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对半知菌、子囊菌引起的多种作物病害防效较好。按使用技术要求施药,对作物安全,可有效预防水稻纹枯病、稻曲病和稻瘟病等多种作物病害。
1、不能强碱、强酸和铜制剂农药相混用。 2、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流入各类水域。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严禁在养虾、蟹、鱼的稻田使用,并严禁将使用过本品的田水直接排入养殖虾、蟹、鱼的场所,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5、使用过的器具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1、误食:携此标签及时送往医院诊治,可用医用活性炭配合足够的水饮用,并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2、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轻缓冲洗15-20分钟;如眼睛仍感到刺痛,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诊治。 3、皮肤粘附:脱去受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禁止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