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烟·莠去津PD20172403
- 登记证号
- PD20172403
- 农药名称
- 硝·烟·莠去津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8%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葫芦岛金信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17
- 批准日期
- 2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莠去津20%
硝磺草酮5%
烟嘧磺隆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2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于玉米苗后3-5叶期,一年生杂草2~4叶期,推荐亩喷液量15-30升水,茎叶均匀喷雾。2、高温、干旱季节施药应选择傍晚进行。3、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风速>4米/秒停止施药。4、每季作物使用一次。
本品为玉米田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由三种不同作用机制的除草剂混配而成。对玉米田的一年生禾本科和阔叶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有效防除马唐、狗尾草、稗草等一年生杂草及恶性杂草如鸭跖草、藜、苘麻、苋菜和菊科、苋科、锦葵科、十字花科、蓼科等阔叶杂草。
1、制种玉米田、自交系玉米田,不宜使用。初次使用的玉米种子田,需经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豆类、瓜类、白菜萝卜甘蓝等十字花科作物对本品敏感。 3、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本品不可与其他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产量。 5、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 6、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7、水产养殖区,池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8、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等,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进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吸入肺中,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食,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置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