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环唑PD20172398
- 登记证号
- PD20172398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中天恒信生物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17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4年7月11日,增加芝麻茎腐病。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芝麻 | 茎腐病 | 50-70克/亩 | 喷雾 |
| 辣椒 | 炭疽病 | 50-83克/亩 | 喷雾 |
1.防治辣椒炭疽病、芝麻茎腐病,在发病前或初期,按推荐剂量兑水40—50公斤/亩均匀叶面喷雾,每7—10天施药1次,可施药2次。2.大风天或降雨前后不宜施药。3.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4.在辣椒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在芝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本品是三唑类杀菌剂,具有内吸,保护和治疗作用。通过抑制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而干扰病菌的正常生长,抑制植物病原菌的孢子形成,用于防治辣椒炭疽病、芝麻茎腐病。
1.本品不可与强酸、碱性物质混用。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如误服,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本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不可高温暴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运输中不可碰撞,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