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隆PD20172394
- 登记证号
- PD20172394
- 农药名称
- 棉隆
- 农药类别
- 杀线虫剂
- 剂型
- 微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8%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大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17
- 批准日期
- 9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棉隆9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姜 | 根结线虫 | 30-45克/平方米 | 土壤处理 |
| 番茄(保护地) | 线虫 | 20000-25000克/亩 | 土壤处理 |
| 草莓 | 根结线虫 | 30-45克/平方米 | 土壤处理 |
1、番茄(保护地)移栽前30天以上,土壤湿度保持60-80%开始施药。 2、姜:防治姜根结线虫,于播种前土壤撒施1次,制剂使用量30-45克/平方米。撒施后覆膜7天以上,揭膜7-10天后播种。 3、草莓: 防治草莓根结线虫,于移栽前22天,土壤撒施1次,制剂使用量30-45克/平方米。撒施后覆膜7天以上,揭膜7-10天后播种。 使用时注意揭膜放气时间。
棉隆易于在土壤及其他基质中扩散,杀线虫作用全面而持久。可用于防治番茄(保护地)、草莓、姜根结线虫。本品为土壤杀线虫剂(杀菌剂)。
1、施药前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并严格按照使用方法操作。本品属低毒产品,应严格按农药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要冲洗,如发现泄露应集中包装物中未使用完的药剂,应收集并统一处理和存放。 2、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道通畅。 食入:立即送医院治疗,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 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防治口鼻吸入。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
本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治口鼻吸入;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避免无关人员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