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PD20172381
- 登记证号
- PD20172381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0%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0-17
- 批准日期
- 80%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8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8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100-200克/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用于非耕地杂草施药,注意喷雾均匀,一般一年生和越年生杂草在施药后一星期产生明显的除草效果。2.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绿色部分吸收并迅速传导至植株各部位,将其连根杀死。对作物种子及根系无不良影响,不影响下茬作物。
1. 施药时应穿戴防护衣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2.施药时应防止药雾飘移到附近作物上或果树的绿色部位,以免产生药害。3. 避免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4. 药液应用清水配制,用浊水时会降低药效。天气干燥、杂草枯萎时,酌情增加用药量。5. 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6. 妥善处理剩余药液,避免污染水源。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如误服时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草甘膦铵盐含量:88%。